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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产权交易】泰兴市鼓楼北路西侧地块(原鼓楼小学西侧)非住宅房地产及门面房后地面停车位六年期出租交易公告

·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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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鼓楼北路西侧(原鼓楼小学西侧)

门面房及门面房后地面停车位六年期出租公告

一、项目编号:32120101202401015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鼓楼北路西侧(原鼓楼小学西侧)门面房及门面房后地面停车位六年期出租项目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泰兴市鼓楼北路西侧。

2、房产证号: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79682号、0079680号

3、建筑面积:约1200㎡,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毛坯。

5、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6、其他说明:非住宅。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万元/年):底价100万元,前三年租金以成交价结算,第四年的租金为成交价的104%,后两年租金同第四年。

2、租期(年):6年。

3、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先付后用),签订合同当日,必须先缴清半年的租金,以后每半年的租金在对应日缴清。

4、租赁押金(万元):年租金的5%。

五、交易方式: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不予退还。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15时起,2024年2月7日15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泰州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50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经营要求: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经营内容不扰民,不得出摊经营,防止再次产生交通拥堵,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不得转租使用;承租方需要落实市级文明城市创建等要求,招租用途无污染、无噪音的合法经营。

2、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且竞价成功视为对租赁物全貌现状认可,对项目所涉及的消防、环保等所有行政或许可现状亦表示认可。承租方自行依法依规装修并承担一切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房屋外立面、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动。租赁期满或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中途退租的,出租方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承租方于租赁期满或退租之日起10日内将不破坏墙体结构的可移除物品自行清理,如未清理,出租方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单独签订房屋质量保证协议书。

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4、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6、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入。

7、承租方装修方案:房屋以毛坯出租,承租方设计方案需经出租方确认,其中外立面的设计需与大门东侧保持一致,向南对外开门需要统一规划,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装修图纸需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审核同意及验收。

8、停车场要求:(1)办公区域停车位优先安排办公用房承租单位工作人员车辆停放,由承租方统一管理。20个新能源车位不在租赁范围,承租方认同充电桩停车位优先供新能源车辆充电使用,新能源充电桩业务收费收入归出租方所有;(2)承租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省、市等规定的一类露天封闭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承租方认同停车场公司现有优惠政策不变(含新能源车辆优惠活动),保障好已有包年用户利益;(3)承租方须服从市政府春节假期免费停车的要求;(4)承租方认同出租方已签订的道闸广告和场站内广告合同;广告发布由出租方统一管理,广告收入归出租方所有;(5)承租方租金为纯上缴额,场内管理、保洁、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人员工资、电费等所有经营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6)出租方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中关于鼓楼停车场道闸光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7)停车场只限承租方自主经营,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9、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从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一旦发生周边居民的投诉和其他影响经营的行为发生,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10、租赁期内承租方的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的,转租或分割出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

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

2、意向承租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15061427366

2.组织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0523-8273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泰兴市财政局

地址:泰兴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3-87654126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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