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XHLWY-20240910001
项目名称:中德园、工业邻里中心、振华路孵化器和中小企业园智能化系统维保
项目地点:工业邻里中心、中德(连云港)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园、振华路孵化器和新海连中小企业园。
项目概况:连云港工业邻里中心总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建设9栋公寓和1栋综合服务楼,包括1185套宿舍,可满足4000余人入住。前期已经建成的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接近7年时间。
中德(连云港)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园标准厂房项目占地面积221.7亩,总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115.65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9栋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占地面积106.05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8栋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监控安防系统2018年1月投入运行使用。
新海连中小企业产业园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浦路78号附近,整个园区约2万平方米,有6个厂房。
招标范围:中德园、工业邻里中心、振华路孵化器和中小企业园智能化系统维保智能化维保。主要包括:(1)监控系统维保;(2)核心机房维保;(3)门禁系统维保;(4)停车场管理系统维保;(5)综合布线系统维保。
服务期限: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7.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现场接受核验)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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