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医院停车场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K15-F13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 期限 | 备注 |
1 | 医院停车场 管理项目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本项目确定 1家 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六)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停车场管理服务相关内容;
(七)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从事过部队或高等院校或医院或行政机构或国有企业的停车场服务业绩,且停车场车位超过1000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服务单位性质证明材料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西安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要求经营范围应包含停车场服务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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