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停车场规范有序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和医院安全,荣县人民医院拟遴选一家专业能力强的服务公司对医院交通秩序和停车位进行管理。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相应服务能力,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并有意参与的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荣县人民医院主院区位于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号,有露天停车位50个,地下停车位77;城北院区位于旭阳镇北街207号,有地下负一层和负二层停车位91个。现共计218个小车停车位,设有进出口。
2.第三住院楼修建完工交付后,地下室负一层规划约22个车位;公安局交付给医院后,新增车位约100个。约新增共计122个停车位(车位完工、交付后按实核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荣县人民医院小车停车位、摩托车和电瓶车停放车位管理。
(2)公安局交付给医院后,服务公司需新增设置停车场道闸系统、规划交通标识、标线、标牌制作、划车位线等。
2.服务期限:三年
3.服务要求:
(1)服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停放费,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循章对停车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不得对停车场进行未经允许的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不服从医院管理,医院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作。
(3)在车辆管理中,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药品、医疗器械、因公事来院检查工作等的车辆,需根据相关要求特定安排免费,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发生争议应由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解决。
(4)服务公司提供对医院职工停车优惠方案。
(5)服务公司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设置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车牌识别系统、道闸系统等。
(6)停车位就近处和出口处需设置收费二维码,可实现先扫码后离场,避免造成拥堵。扫码付费后出场时间限制不少于10分钟。
(7)按照医院规定不能收取摩托车、电瓶车停车费用。
(8)服务公司应按医院要求疏导、引导车辆到位,不允许出现乱停乱放现象,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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