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09;
宜川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12;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宜川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川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宜川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行审投发〔202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宜川县城区文化广场、新农贸市场、药材公司院内
2.2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上立体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各一座, 增设车位400个,充电桩45个,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 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所有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建设期及保修期施工监理工作。
2.4概算总投资:7002.68万元。
2.5计划工期: 720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申请人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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