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12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三盛国际公园拉菲公馆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7801㎡,总建筑面积62388 ㎡,项目建筑密度35%,容积率1.465;绿地率30%。项目建设内容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3675㎡)、生活附属楼(宿舍及食堂)(总建筑面积12600 ㎡)、体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4000 ㎡)、地下室、连廊、门卫等配套用房,办学规模为42 班。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核为准。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基本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结构(含风雨连廊、室外运动场等)、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装配式预制构件设计(含混凝土、装配式内墙板等的深化设计、构件拆分) 、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系统) 、广播通讯、电梯、防雷、抗震支吊架、标识工程、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环保降噪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二次装修深化设计(含多功能厅、游泳馆、气排球、乒乓球、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学生食堂、普通教室、录播室等)、门窗二次深化设计等)等专业工程设计;③室外及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广场、道路、升旗台、座椅、田径场、运动球场、看台旗台、围墙大门、景观电气照明(夜景照明)、路灯、充电桩、永久供水、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各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并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及回填、土石方(含清运、场地清障等)、地下障碍物(清障)、管线迁改、征地红线围墙、场地围墙、道路迁改、地基与基础(含桩基础及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工程、二次装修等)等专业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系统(包括施工临时用水、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含临时排水排污)、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不包含永久性供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包含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独立消防水池等)、弱电工程(含有线电视系统及三网通通信工程等)、电梯工程(含装修)、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电梯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工程、背景音乐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室外总体工程(含绿化景观、雕塑等构筑物、室外附属建筑、道路及广场铺地、嵌草砖停车场、门卫大门、围墙、景观给排水及照明、室外水电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室外智能化系统、海绵城市、室外给排水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志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夜景照明环保降噪、节能、绿色建筑、充电桩、永久供水及施工水电、广电有线、通讯(三网合一)、楼栋及地下室运营商信号覆盖。各管线接入校内(含红线外)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申请办理)、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运行及调试运营期间的各项工作等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需负责采购材料的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⑤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相关规定,装配率不低于50%。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20359280元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2035928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16759671元(含暂定金额400000元,预备费:13601613元,包干项目75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暂按:359960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4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总工期为54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各专项验收等的工期,完成日期以规划及土地核验、档案归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日期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7.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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