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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704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 | |||||||||||||||||||||||||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31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服务内容: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区占地面积4796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73.83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2266.89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面积15707.2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559.63平方米;干警食堂等地上2层,建筑面积1606.94平方米;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办公室办案用房两栋,地上2层,每栋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共800平方米。大院设前后两个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维修(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梯设施、人防设施维护、体能训练设施维护、会议音响灯光系统、安防报警及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负责24小时人员、车辆出入查验,地下停车场管理、院内外地面停车场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隔油池、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保障和防洪等其他突发事件应对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3年。 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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