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 32 人) 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 2 人) 1. 人数:物业经理 1 人,会议服务员 1 人。 2. 人员要求: ⑴ 物业经理:男女不限,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经验;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需提供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等 ( 原件备查)。 ⑵ 会议服务员: 35 周岁以下,女,身高 1.60 米以上;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健康证等(原件备查)。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⑵ 负责内部会议接待服务及各种活动的礼仪保障工作; ⑶ 负责接待外来人员的登记、指引、协调服务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⑵ 物业管理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⑶ 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到 95% 以上。 ⑷ 会务服务满意率为 100% 。 ⑸ 信件发放准确率 100% 。 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9 人)。 1. 人数:保洁班长 1 人、保洁员 8 人。 2. 人员要求:具有健康证,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需提供健康证。(原件备查)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日间、夜间办公楼、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电梯前室、卫生桶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⑵ 负责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⑶ 负责案管大厅、控申大厅、办案区等业务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 ⑷ 负责停车场的卫生清扫工作。 ⑸ 负责办公楼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清扫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⑵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⑶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⑷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三、安全保卫、消防监控及停车场管理工作( 9 人)。 1. 人数:保安队长 1 人,保安员 8 人 ( 其中保安员 3 人,楼内保安 1 人,信访大厅保安 1 人,夜班保安 3 人 ) 。 2. 人员要求:所有保安人员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证( 5 级及以上)。其中:白班保安人员年龄 35 岁及以下,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安全管理规定。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种安全隐患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需提供保安证(原件备查)。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白天管理办公楼内每层的公共秩序巡视管理,安防紧急事件的处理,确保办公楼安全;负责楼内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⑵ 负责办公楼及附属区域夜间安全保卫值班值宿巡检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⑶ 负责大楼监控操作、管理办公楼内、外的公共秩序、管理安防紧急事件的处理,确保办公楼安全; ⑷ 负责停车场管理、安保工作。 4. 管理目标: ⑴ 实行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大楼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⑵ 结合大楼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 5 分钟内赶到现场。 ⑶ 监控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操作台。 ⑷ 监控室内不得有无关人员逗留,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将监控记录提供给其它人员。 ⑸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上下班交接时,应交代清楚本班情况及未了情况。 四、食堂伙食供应工作( 8 人)。 1. 人数: 8 人。其中:厨师长 1 人,厨师 1 人,面点师 1 人,面点小工 1 人,切配 1 人,零活 3 人。 2. 人员要求 : 需提供厨师证、面点师证、健康证(原件备查 ) 。 ⑴ 厨师长、厨师聘用标准:年龄 45 岁以下,有厨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⑵ 面点师聘用标准:有面点师证,能制作各种面点,有相关工作经验。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机关食堂的早、午餐供应工作。 ⑵ 负责接待服务工作。 ⑶ 其他临时加班所需的餐食供应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⑶ 餐饮服务人员具有的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复检。 ⑷ 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⑸ 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 %,工作人员拥有的健康证每年复检率 100 %,测评满意率 90 %以上。 五、维修工作( 2 人)。 1. 人数:电工 1 人,水暖工 1 人。 2. 人员要求: ⑴ 电工聘用标准:限男性,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办公楼常规使用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需提供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⑵ 水暖工聘用标准:有责任心,能胜任供水、供暖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3. 职责范围: ⑴ 电工职责范围: ① 负责本单位电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② 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③ 对本单位电路、电气设备等要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并及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如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⑵ 水暖工职责范围: ① 负责本单位供水、供暖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② 严格遵守供水、供暖各项规定,保证安全供水、供暖,保证水暖设备正常运转。 ③ 对本单位供水、供暖管线及设备等要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并及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如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4. 管理标准: ⑴ 24 小时保障本单位供水、供电、供暖管线及设备正常工作运转。 ⑵ 需停供水、供电或供暖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至少提前 24 小时发出通知。 ⑶ 按时巡检各类运行设备、管道系统,保证无任何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⑷ 接到报修电话,应在十分钟之内到达维修现场,并严格按照规定维修操作程序进行维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维修工作量、所需工具和材料,在维修结束后应清理工作现场。 六、洗衣工( 2 人)。 1. 人数: 2 人。 2. 人员要求:具有健康证,责任心强,掌握衣物清洗流程,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全院干警制服的洗涤、烘干、整理、收发。 ⑵ 严格按照洗涤、烘干机械操作规程完成洗涤等相关任务,在操作期间需要注意设备运行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⑶ 严格完成洗涤前的筛查,对于发现有个人物品需如实登记上交。 ⑷ 保证洗涤、消毒质量符合规定,分类折叠、存放,然后登记发放。 4. 管理标准: ⑴ 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好洗衣设备。 ⑵ 负责制服清洗、烘干,并做好收发、保管工作,防止丢失。 ⑶ 室内各种设施和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⑷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