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镇芦林客运西站二楼及西站场地(停车场)整体招租(三年) | ||
项目编号 | JX2024ZL00064 | 出租底价 | 121.248000万元(总租金) |
挂牌日期 | 2024-03-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资产概述 |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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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出租面积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免租期限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在 租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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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07 |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的,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首年度租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本次租赁房产租期三年,按年度支付租金,下年度租金在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底前10天交付。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不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租赁房产租期三年,租金交付实行先交后用按年度交付,下年度租金在上次租金期内前10天交付;评估的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竞价成交价为第一年度租金。2、标的内容仅限老楼评字【2023】南昌租赁0315-1号、老楼评字【2023】南昌租赁0315-2号,评估按毛坯评估,不包含室内物件及其它装修。租赁权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的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3、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如此次招租不是原承租人中标,下一任承租人须向原承租人一次性补偿装修金人民币300万元,如是原承租人中标,则不需要补偿。4、本次租赁房产需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3万元及场地租赁保证金5万元在租赁期满后,在没有违约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不计息退回。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污染环境物品,不得经营危险品及高污染、高噪音等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行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觉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自觉维护城市创卫环境,自觉遵守招租方及所辖区城的统一规划及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6、若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承租方结清租金及经营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后自行搬离,不得要求招租方支付任何费用的经济补偿。7 、如遇国有资产改制、拆迁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应提前45天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清租金及经营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后,必须无条件在约定时间内搬离,承租方不得向招租方要求装修或间接损失等其它费用的经济补偿。8、租赁权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9、在租赁场地(停车场内),乙方对其进行改造建设,所涉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10、乙方建停车场时,应充分考虑停车场排水问题,并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建设2-3条排水沟,避免因暴雨出现内涝而影响其他商户。11、为了便于乙方小车停车场及甲方客车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同时避免小车进出同客运车辆争道、抢道这一情况,甲方只允许乙方在空场地的车边(物理公司处)设置小车进出通道,同时在与客车停车场交界处建栅栏或围墙,进一步体现小车停车场的专属性和安全性。12、乙方应加强停车场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保障车辆进出有序,停放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13、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照双创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停车场的环境卫生管理。14、停车场所涉供水、供电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1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建设永久性建筑。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7.【交付】承租人按约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招租方应于10日内清空标的,在租赁房产现场以当时房地产现状交付给承租人。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详情咨询: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70号9幢1-13号 )联系电话:0793-8177799 13607034333(郑)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203103090000002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4年3月20日15时30分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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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上饶汽运广丰公司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客运站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61122739196654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镇芦林客运西站二楼及西站场地(停车场)整体招租(三年)特别规定、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九次办公会议纪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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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3-8300868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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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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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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