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乐桥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乐桥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1]230号
1.4 招标人: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乐桥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072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072
2.5 建设地点:安徽合肥市省庐江县乐桥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农贸市场,主要包含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生活菜市场、停车场、管理用房、公厕等,并配套建设其周边市政道路、道路铺装、环境整治、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绿化等附属设施等。
2.7 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1)(2)(3)或满足下列资质要求(4):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
3.7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4月07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3332039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 陈主任
电 话:1875658977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国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路66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0551-87206729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 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6232811630000195731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1842333590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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