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0933 |
项目名称 | 雅阁牌HG7203AB 鄂AA9Q10 |
转让底价 | 1.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6-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04 |
资产概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辆公务车(单独挂牌)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武汉市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挂牌车辆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无任何交通违章欠费记录,车辆的年检和交强险到期时间以及公里数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转让方了解(年检或交强险逾期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信息与车辆信息表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本次挂牌的车辆分别停放在: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56号汉阳人信汇地下停车场/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03号停车场/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停车场,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手续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及转入保证金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机动车 | |
购置日期 | 2009-01-05 |
年检至 | 2025-01-01 |
使用年限 | 15(年)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5.900000 |
机动车品牌 | 雅阁牌HG7203AB |
登记日期 | 2009-01-05 |
颜色 | 灰 |
数量 | 1(辆)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0.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5)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 武汉祥通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武祥评报字(2024)第WX20240415-001号-武祥评报字(2024)第WX20240415-003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16,000.00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1,0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6.21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05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2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