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工种包含:验票员、车辆通道管理员、停车场管理员、后勤管理员、保洁员、水电维修工。
一、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如下:
1、景区门票检验员:8名(全年),12名6个月,年龄:55周岁及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负责景区东门、北门、湖西、抱月湾、通财路、南湖头分站的检验票工作,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停车场工作人员:1名(全年),1名6个月,年龄:55周岁及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负责东、北门外停车场收费、车辆管理工作,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保洁员:1名(全年),年龄: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负责景区办公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做到无死角,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车辆通道管理员:6名(全年),年龄:55周岁及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负责东门、北门车辆通道的放行管理工作,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后勤管理员;1名(全年),年龄: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负责门区服务中心办公楼维护、各分站闸机设备的维护管理、设备运送调配等工作,具有小型汽车驾驶资格,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水电等其他设备维修工:1名(全年)年龄:55周岁及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负责景区东门、北门水电及其他设备的维修保养,需具备3年以上的水电等机器设备的维修经验,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法律责任划分:
1、为了保障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人身安全,中标供应商应为临时用工人员缴纳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不低于2万元。
2、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如与游客发生争执或纠纷,导致游客物品损失或伤亡所产生费用,按相关法律中标供应商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3、中标供应商应重点教育工作人员,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发生人员安全事故,按相关法律中标供应商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要求:
1、劳务服务项目包含人员工资、伙食费、服装款、职工体检费、各分站人员食宿费、及相关管理(培训费、税费、社保、工会经费、人身保险等)费用,临时用工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制度,按要求培训达到标准方可上岗。
2、因景区服务的特殊性,采购人在保证服务总量和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工作量进行微调,采购人25日前将下月用工计划(需要的工种和需要的人数)通知中标供应商,用工下月10日前按用工月实际服务量(采购人出具用工计划和出勤表,中标供应商确认无误)进行结算。
3、服务期限:劳务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度)。
4、付款方式:按用工实际情况双方确认后支付。
5、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3班倒,保证全天候无间断提供服务。
6、服务地点:镜泊湖主景区及附近区域。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劳务派遣。
3、投标企业需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
五、补充要求:
由于采购人劳务人员负责的工作不能断档及招标程序需要时间等原因,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此招标结束期间,已产生的相关劳务人员费用及事宜由原中标方代付,新中标供应商中标后,经三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本年度已产生的劳务费用转付给原中标方,中标方与原中标方费用结清后,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派遣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