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基本要求 | (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 |
(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
2 | 设备机房 | (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 |
(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 |
(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
(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 |
(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 |
(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 |
3 | 给排水系统 | (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 |
(2)二次供水卫生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相关要求。 |
(3)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4)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 |
(5)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
(6)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
4 | 空调系统 | (1)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符合《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的相关要求。 |
(2)办公楼内温湿度、空气质量等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相关要求。 |
(3)定期维保并做好记录,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4)中央空调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至少开展1次运行情况巡查。 |
(5)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管道、阀门检查并除锈。 |
(6)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统整体性维修养护,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
(7)每年至少开展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等清洗消毒;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风管清洗消毒。 |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 |
(9)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 |
(10)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当在30分钟内到场,紧急维修应当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维修完毕。 |
5 | 消防系统 | (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 |
(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 |
(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值班人员名单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每岗2人并且具有相应证件。 |
(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 |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 |
(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 |
(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 |
(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 |
(9)各集中办公区每个楼层至少配备四公斤灭火器八个,厨房、仓库等重点区域用增加灭火器数量,具体配备标准按照《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执行。 |
(10)至少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巡检,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6 | 供配电系统 | (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 |
(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 |
(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
(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 |
(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 |
(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 |
7 | 弱电系统 |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 1081)的相关要求。 |
(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 |
8 | 照明系统 | (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 |
(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 |
(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 |
9 | 锅炉设备/热力站 | (1)建立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的全面检查。 |
(3)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检测,确保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水管线路运行正常。 |
(4)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 |
(5)按锅炉厂家制定的检修规程对锅炉进行检修。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10 | 采暖系统 | (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 |
(2)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 |
(3)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 |
(4)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 |
(5)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 |
(6)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节供暖设备运行工况,节约能源。 |
(7)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11 | 维修、维护、维保 | (1)各集中办公区(含食堂)维修、维护、维保:电梯、空调、消防、LED电子显示屏、监控、电动旋转门、伸缩门、车辆识别系统、净水系统、热水器、水、电、网、天然气、暖、食堂设施设备、停车场相关设施等, 由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人力等;消防、配电设施按采购人指定进行配备、维修、更换设备,达到消防、供电等运行要求, 维修后需采购方确认;由采购人指定,供应商按需求为各集中办公区配备备用停电发电车等。以上所有预算费用在本项目限价以内,超出部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以实际发生结算。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证供应,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以单方解约,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因此影响办公运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
(2)各集中办公区维修改造包含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的墙体、防水、门窗、强弱电线路、供暖、消防管网等,由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人力等,按采购人要求实施维修改造,维修后需采购方确认。在服务期内如发生造价3万元以上维修改造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证供应,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以单方解约,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因此影响办公运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
(3)负责保障办公区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包括供暖、空调、上下水、排污、清掏、新风换气、用电、变电、电器、电梯、天然气、墙面、防水、消防器材、设备及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等)等,由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人力等;按需求为各集中办公区配备发电车;消防、配电设施按采购人指定进行配备、维修及更换设备,达到消防、供电要求;因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巡检等不到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