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园区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某园区智能化项目、招标编号:CTZB0090-2025-0993 ,招标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规模: 某园区智能化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330275.23元(不含税),建设地点:上海市。
1.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高清视频监控资源全部在新建的1个分控中心以NVR技术实现分布式存储。新建的分控中心配置相关的网络交换机、流媒体转发节点、NVR。建设监控点位共计328个点位。门禁系统建设33个刷卡点位、15个人脸点位,用于管控重点部位。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177个视频检测终端,用于车辆引导使用。楼宇整体综合布线工作。楼宇内的无线AP与广播系统覆盖工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之日起2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1.3.2保修期:1年。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330275.23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应具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以下人员须提供缴费期为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3.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聘用企业为投标人,专业:机电工程,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3.2 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C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4月1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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