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基本情况
我分公司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2笔债权:
债权1:截至2025年2月28日,债权本金余额13,111.50万元,债权利息360.57万元,债权本息合计13,472.07万元。担保方式:抵押。
债权2:截至2025年2月28日,债权本金余额7,245.48万元,债权利息199.25万元,债权本息合计7,444.73万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质押。
两笔债权总额合计20,916.80万元。
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注册资本:83,912.9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住所: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担保措施
债权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三亚新大洲广场地下一层(用途为仓储)及一至二层(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合计14487.17平方米房产。
债权2:抵押担保、保证担保、质押担保。
抵押物与债权1中抵押物相同,为第二顺位抵押。
质押物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股股权及派生权益。
保证人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军,注册资本:3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1-05-06,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4层E区457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意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共关系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诉讼情况
2笔债权均未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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