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区西流湖B7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G57-02地块)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高新区西流湖B7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G57-02地块)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2-410172-04-01-161519,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南、垂柳路西。
2.2.本工程总投资:400.568688万元。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项目概况:
2.5.招标范围:郑州市高新区西流湖B7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G57-02地块)施工范围内除主体已预留预埋外的所有智能化及弱电工程施工、验收等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机房防雷接地系统、五方通话系统、门禁系统等;方案编制、相关设施设备采购 (包含系统所需设备、软件等内容) 及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等。分包人负责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器材、管线(除主体工程室内配管由总承包单位施工外)施工,包括电梯机房到控制室的信号线路、电源线路、智能化等线路敷设;专用电缆、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的供应 (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均应为标准配件及设备,软件设备要有标准串口)、方案编制、报装、竣工验收等,包括运输、存储、安装、调试、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移交、开通、培训及通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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