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城市停车场项目-太古里公共停车场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字(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澜宇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企业自筹和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澜宇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曹妃甸新城城市停车场项目-太古里公共停车场工程; 2建设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富春道。 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太古里公共停车场占地约9049.97平方米,主要建设停车场及一座城市驿站,并配置汽车充电桩、箱变等配套设施。城市服务驿站建筑面积为291.61平方米。 4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5质量要求:合格;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人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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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0 09:00至2025-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2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15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400-9980000)及e招冀成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 E 招冀成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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