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四季花海C区林间书屋公开租赁
项目名称 | 合肥市蜀山区四季花海C区林间书屋公开租赁 | |||||||||||
项目编号 | 2024BSSCJ00253 | |||||||||||
委托方 | 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电话:0551-65737234 | |||||||||||
公告期限 | 1.公告期: 2024年12月18日9:00始至2025 年1月6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1月7日9:00至10:00止。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万元) | ||||||
合肥市蜀山区四季花海C区林间书屋 | 1 | 混合 | 581.41 | 6 | 22.2984 | 4.4 | ||||||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蜀山区四季花海C区林间书屋。 2.标的权属情况:无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以实地查看为准。 ①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④承租人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 标的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 2.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第一年、第二年房租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90天。(免租金装修期在租期外)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实际年租金的25%, 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资格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共管资金账户证明文件。 (3)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均无不良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 (三)本项目无优先承租人。 | ||||||||||||
三、承租条件 |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国家或地方性政策减免除外)。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不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特别说明: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依法诚信经营。消防以现状移交、承租人需自行解决消防验收等相关事宜,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该标的西南侧有一间约45平方米房屋内部分墙体下沉、开裂、需承租人自行维修,费用自理。 (4)因该处公园属于水源保护区,关于用水等涉及环保的相关问题,需承租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除了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日均指日历天。 | ||||||||||||
四、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参与前须知 | 1.意向承租人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 |||||||||||
交易保证金 | 1. 意向承租人应当在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承租人账号转出。 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承租人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 |||||||||||
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 | 竞价文件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承租人需设立共管资金账户50万元(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保函证明等任一有关资金情况的证明文件,需承诺这笔资金仅限用于本标的使用前的解危、加固、装修及设施采购) 5.承诺函(对资格审查资料4中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6.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征信报告,缺一不可)。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资料中不得含报价内容,否则评审不通过。 (二)报价资料 报价资料为报价单,应按本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详见附件)。 备注:意向承租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 |||||||||||
竞价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1)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2)意向承租人请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