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14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辅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次拍卖有证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标的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以及情况变更后的测绘面积为准;无证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再次测量,面积与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或测绘面积有出入,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如在后续办理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建、无证等情形的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
1、本标的物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使用状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建筑物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载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和辅拍公司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3、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管理人对标的中的无证建筑物的拍卖活动及拍卖活动形成的文书不作为该部分建筑物办理产权登记的依据,对无证建筑物管理人仅有交付义务,买受人依据法律规定自行处置无证建筑物。
5、标的物因解除查封登记、注销抵押权需要法院和部分债权人的配合,这可能导致过户迟延,迟延过户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起拍价:95,831,936.00元;
评估价:149,737,400.00元;
保证金:10,000,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的对象是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详细介绍如下:
1、土地情况:
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有一宗,该土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青路东,银河路南。土地产权证号:郑国用(2010)第006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类型(用途)为商住;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1,173.50平方米;取得日期2010-1-14,准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2068-10-14、住宅用地:2068-10-14。开发程度:该宗土地被分为三部分,东面一部分为其开发的项目在建工程,目前由管理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中间一部分为三栋住宅建筑(1#、2#、3#楼),该三栋楼系原林州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员工集资建房,(2021)豫0122民撤4号民事判决书及(2022)豫01民终446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现有24户住户集资建设该3栋楼,系该3栋楼的实际权利人,但产权仍在河南望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未办理产权过户、未缴纳土地使用款;西面一部分为停车场,现由管理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详情请下载附件《资产清单》(仅供参考)。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刚出地面一层,面积3,156.10平方米,开工日期2016年1月,已停工,暂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由管理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由于受7.20水灾的影响,在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下,已经对地下部分回填土方予以平整。
特别注意:在建工程情况较为复杂,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使用状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瑕疵说明:
标的土地地上三栋房屋建筑物为24户林州办事处职工集资建房,未办理分户房产证,目前产权登记在望京公司名下,前期抵押给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望京公司破产受理后,24户业主起诉要求撤销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权,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撤销了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三栋楼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认定24户系三栋房屋的权利人。
标的土地地上在建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请各位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表》《资产清单》。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拍前七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时间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管理人已委托河南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侯经理联系(联系电话:15517109103)。本标的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现场看样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会被请出看样场地。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被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和辅拍公司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如后续有证据证明有优先购买人的,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 ,按以下2、3、4条处理。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