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中山大街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中山大街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投批复[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安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债券资金、上级配套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安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中山大街停车场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植被等生态停车场附属设施)及其他生态附属设施(附属植被、给排水、消防、电气、停车场管理系统、监控系统等)。2.1.2 建设地点:武安市。2.1.3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阶段完毕止。
2.2招标范围:中山大街停车场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植被等生态停车场附属设施)及其他生态附属设施(附属植被、给排水、消防、电气、停车场管理系统、监控系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单位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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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3 00:00至2024-11-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武安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310-5651328;代理机构:河北宸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瑶,电话:0310-460649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武安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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