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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金城大第花园物业管理

· 2022-11-01
深圳市光明区金城大第花园物业管理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金城大第花园物业管理 招标项目编号: 202210270890001
工程类型: 物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01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07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0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金城大第花园业主大会 经办人: 晁明志
办公电话: 13751010102 传真:
手机号码: 13751010102 电子邮箱: 13751010102@139.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睿研创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余漾
办公电话: 18038002648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22102708900101Y
标段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金城大第花园物业管理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01 09:00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0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与光源五路交汇处
招标部分估价: 180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本次招标内容: 光明区金城大第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3年,包括以下部分:2.物业服务范围2.1 服务内容:2.1.1配合社区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小区的全面管理,做好迎评迎检有关协助工作。2.1.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1.3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加压供水设备、供配电系统、供气设备、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给排水设备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1.4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除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1.5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服务设备(垃圾站、人防报警间、儿童乐趣及运动娱乐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1.6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的收集、清运等。2.1.7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以及对停车场日常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2.1.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巡视工作(不含住户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2.1.9对小区内违法违规的各项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予以约束和管理。2.1.10组织社区文化活动。2.1.11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2.1.1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投标报名地点: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5年及以上单个建筑面积20万平米或20万平米以上含住宅物业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且在投标人企业有近半年中不间断社保证明以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项目经理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业绩要求: 在国内具有建筑面积20万平米或以上含住宅物业管理经验(住宅小区,不含城中村、原农村城市社区等);在国内业绩不得低于1个(在管合同,合同超期未续签不计入),同时所签署的在管合同具有与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签订的;
其他: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非法挪用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须向招标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当日须向招标人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报名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须承诺书,格式自拟)4、其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投标:(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被深圳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未及时交存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或近二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9年1月开始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市级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及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3)投标人近三年已被司法机关列入被执行人或其他存在重大司法风险。(4)投标人曾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欺骗、隐瞒事实等行为的。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提交保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挂靠投标、关联投标等,不允许整体转包分包,同时投标人承诺未来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均应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有为本项服务的人员均应为投标人的员工,并提供购买社保的记录,但经业委会书面同意外包的部分除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的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验);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不存在以下情形的书面承诺书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投标:(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被深圳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未及时交存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或近二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9年1月开始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市级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近三年已被司法机关列入被执行人或其他存在重大司法风险。(4)投标人曾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欺骗、隐瞒事实等行为的。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提交保存;4、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相关费用、专家评审费、报名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国内具有在建筑面积20万平米或以上含住宅物业管理经验(住宅小区,不含城中村)业绩不得低于1个以及所签署的在管合同具有与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签订的 (在管合同,合同超期未续签不计入)以及投标人要求中项目经理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联合体投标人。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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