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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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 | 镇明路地下停车场3个广告位、万豪酒店地下停车场9个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 ||
租赁底价 | 4.9385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4ZL101190 |
保证金 | 2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11-05 至 2024-11-13 | 租期 | |
业主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12 | 类型 | 其他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13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3、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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