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工建 分公司博望区产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二期-新市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4-GJ1023-ZY-01GJ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望区产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二期-新市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智能化工程(H)
2.招标范围及概况: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络系统、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计算机网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会议室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密集档案柜系统、机房工程系统、空调设备等;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室外景观绿化、室外球场地面及主楼外立面管道安装工程等。
招标工作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弱电、视频监控系统、 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智能密集档案柜系统、智能化及配套内容等弱电工程。(以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 90日历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专业分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专业分包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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