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单位:长沙城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商位置描述
西湖文化园电瓶车位于西湖文化园东南角,毗邻枫林一路,招商面积228.9㎡,为坡顶式双层临湖独栋资产。有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产权用途为公园绿地/其他,有园区整体消防证,无独立消防证。电力负荷约10KW(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如需增容,需从距资产约2公里处的4号车库配电间接电,初步估算为10万-20万元,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担费用及相关审批)。通水,无燃气入户,在距离房屋一百米左右位置有接气条件。
注:1.资产内卫生间需对外开放;2.资产外玻璃棚不属于本次招商范围,为公共使用空间,承租人不可违规使用;3.室外停车场共8个停车位为园区公用停车场,如需使用需与景区管理科对接协调。
三、资产价值描述
资产位处西湖文化园东南角,毗邻枫林一路,下方为大汉友阿INpark商业,距地铁2号线西湖公园站仅200米,风景秀美,位置优渥。
四、区位示意图及现状图
五、商务条件:
1.租赁底价:80元/㎡/月(含税),低于此价,报价无效,取消竞价资格;
2.租赁年限:3年;
3.递增方式:第三年递增5%;
4.装修优惠期:3个月;
5.租赁费用缴纳方式:季付;
6.合同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赁费用;
7.物业管理:承租人自行负责,不再另行收费(物业费用收费单位为园区管理单位,承租人自行缴纳)。
注:上述第2-7小项为固定商务条件,参与竞价人仅对第1小项租赁底价进行报价。
六、招商简章
(一)招商对象:符合业态要求,有先进经营理念,良好经营实力和丰富经营经验的品牌经营者。
(二)招商业态:教育培训,办公,禁止生产型产业、有环保风险产业、明火重油重烟重餐饮等业态。
(三)招商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四)交付方式:现状交付,参与竞价人已认可资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该资产本身的国土控规及权证情况、工程物业条件、周边及本身自然物理状况,资产范围内的附属物、添附物、公用设施、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等状况,资产周边环境及相邻物业的情况,资产本身法律状况等);承租人不得对建筑五个立面、主体结构进行变更或搭盖。
(五)根据《岳麓山风景名胜局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需要缴纳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由最终承租人直接向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缴纳。
(六)整体租赁,禁止转租、分租、联营、合作等行为。参与竞价的经营业态为合同期内最终业态,经营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业态变更。
(七)装修要求:外立面风貌必须符合装修规范,严禁破坏房屋内外部结构,装修进场前提前向甲方申报,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
(八)经营方案、业态定位需符合项目的要求,要求商业逻辑清晰、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符合区域人群消费且具有较高品质。
(九)竞价人默认接受条件
1.开放性。所有经营场所须具备对外开放性、所有经营场所的卫生间等设施均对市民免费开放、所有经营须遵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行政审批。合同签订后,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招商人予以协调;
3.因该招商区域位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承租人应遵照《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服从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经营资质、优质服务、日常管理、安全卫生的统一管理,并自行承担自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至交还招商人之日止期间所产生的装修、水、电、网络、燃气、垃圾处理、停车、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等一切与租赁物业使用相关的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
4.装修管理。承租人的装修方案(包含排水排污)须呈报招商人及景区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所有外立面装修及室外改造方案以景区审查为准,如竞价结果公布后2个月后未获取批准,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须按招商人管理要求完成装修及开业,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委派的设计、装修实施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装修完毕须取得安全鉴定,通过景区、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参与竞价即视为无条件认可招商人的租赁合同模板及条款。
(十一)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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