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SFZB-DL2024048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进行电子竞价招租,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洱源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基本情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年租金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洱源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租赁 | 22000.00元/年 | 1000元/次 | 1000.00 |
2.医院现有职工及家属区免费车辆系统录入550辆(每位职工限一辆);医院现有车位100个,其中生活区:固定停车位18个,医疗、办公区固定停车位82个(含两个残疾人停车位)。由于医院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可能造成停车位数量的变化,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3.经营范围:限用于医院职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等车辆的停放,不对外开放经营。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洱源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方案的要求。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三年(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经营期限结束前对停车场经营进行考核,医院职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等对停车场经营满意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满意度考核达不到70%的企业,洱源县人民医院给予其1个月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仍达不到70%者则不予续签合同,租赁竞得人无条件退出经营权,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补偿,其所投入的设备设施(若有)归招租人所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招租人提供医院停车场现有设备设施(含门禁系统)供租赁竞得人使用(原有设备设施情况由竞租人自行实地踏勘),租赁竞得人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配置其他所需设备设施(经营权租赁结束后,租赁竞得人所投入的设备设施(若有)归招租人所有,原有设施设备(含门禁系统)若有损坏的必须赔偿全新设备)。经营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车位的规范画线,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租赁竞得人负责。
6.停车场管理人员配置:共计8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政治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南门道闸收费、西门道闸收费人员4人;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道路车辆疏导巡逻人员4人(其中车辆信息录入、出入院停车卡及门诊就诊车辆优惠办理、含管理人员1人,需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工资或劳动报酬由租赁竞得人负责安排及承担。
更多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休)。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
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电子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30分。
七、电子竞价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报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注:报名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九、报名方式:竞租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租人于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停车场管理人员(共计8人)劳动合同、身份证及健康证正反面。
注:《电子竞价招租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价招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1.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
2.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报名竞租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
3.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4.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二、竞租规则
1.本次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租赁竞得人,竞租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价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租赁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租赁的最终价格,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租赁竞得人,租赁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活动中,竞租人竞得电子竞价租赁标的后,出现租赁竞得人不签订《租赁资产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招租人有权取消交易,同时租赁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租赁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租赁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租赁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招租电子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招租人支付租赁成交价款(即三年租金)20%的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承担向我公司支付本次竞租佣金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租赁竞得人不签订《租赁资产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租赁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招租人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竞租人或租赁竞得人须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成交后,租赁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第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租赁竞得人资格及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价保证金)。
5.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
(1)若违约人已支付竞租佣金的,保证金交由招租人处置。
6.退出程序
(1)正常退出:招租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一年结束前对停车场经营进行考核,一年经营期限结束前对停车场经营进行考核,医院职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等对停车场经营满意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经营权租赁合同,满意度考核达不到70%的企业,洱源县人民医院给予其1个月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仍达不到70%者则不予续签合同,不再续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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