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3JX04009736 | |||||||
项目名称: | 八里湖思德路停车场一层两间门面三年租赁经营权招租 | |||||||
标的名称: | 八里湖思德路停车场一层西面门面三年租赁经营权招租,挂牌价104,892.00元 八里湖思德路停车场一层北面门面三年租赁经营权招租,挂牌价173,04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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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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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1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2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项目简介: | 本次挂牌的标的为九江市八里湖思德路停车场一层的两间门面,租赁期限为三年经营权,租赁面积分别为379.48㎡(北面门面)、230.03㎡(西面门面正对九江小学),挂牌价格分别为17.3040万元/年、10.4892万元/年,竞租保证金2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的标的为九江市八里湖思德路停车场一层的两间门面,租赁期限为三年经营权,租赁面积分别为379.48㎡(北面门面)、230.03㎡(西面门面正对九江小学),挂牌价格分别为17.3040万元/年、10.4892万元/年,竞租保证金2万元。 2、本次招租房产按现状出租,以总价招租,面积仅供参考,面积数据如与实际不符,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3、经营项目须经出租方认可,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4、承租人如对房屋进行装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修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5、租金按季缴纳,先交后用,每季首月五日前,应付清本期租金。 6、招租门面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由出租人保管,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合同终止,若无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则可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7、竞租成交,承租人不得反悔,且须在五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8、承租经营期间,水电、煤气、电视收视、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并与出租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9、承租人应按约定及时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一天支付,应加收当年全年租金的1%;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将视为无条件退出,出租方可无偿收回资产,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10、承租经营期间,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产,所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因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拆除、征用、提前收回或改造拍租标的全部或部分,并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政府有补偿的,属业主享有的归出租人所有,属经营、装修补偿的归承租人所有。 12、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所投入的装修连同房产应无条件返还出租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若出租人重新组织公开招租,同等价格条件下,承租人可享有优先承租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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