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大连裕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该两户债权资产债权本金金额为20,000万元,利息54,425.42万元,其他权益223.92万元,债权总额合计74649.32万元,担保方式全部为抵押、质押、保证,占该两户债权资产资产债权本金的100%,债务人及抵押物均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第一户 大连裕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债权本金16000万元,利息43,184.91万元,其他权益175.96万元,债权总额59,360.86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裕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于一宁,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012-02-22,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73号,经营范围:在大连金州新区15#-1地块从事公建式公寓的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酒店承包经营管理***。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街111号、113号的在建工程及项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合计3.71万平方米,其中公寓2.81万平方米,商业0.9万平方米,项下土地使用权面积0.34万平方米。
质押担保
质押物为裕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裕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00万股(美元)股权。
保证担保
保证人大连想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富邦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于洪、于一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大连想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于一宁,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2010-11-19,注册资本:840万美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73号,经营范围:大连开发区15#地停车场北侧地块商业设施、公建式公寓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停车场的建设及经营管理***。
大连富邦商务大厦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鹏,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2009-04-01,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里17栋-2-4-1号,经营范围:商务服务,酒店承包经营管理,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行业许可后方可经营)***。
于洪,1960年生,住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
于一宁,1984年生,住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第二户大连想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债权本金4,000万元,利息11,240.51万元,其他权益47.96万元,债权总额15,288.46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想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于一宁,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2010-11-19,注册资本:840万美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旅游路73号,经营范围:大连开发区15#地停车场北侧地块商业设施、公建式公寓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停车场的建设及经营管理***。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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