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大厅窗口前台业务的综合受理和咨询解答,办理各入驻单位委托授权代办的各类即办业务;负责受理各入驻单位的否定报备业务。
(三)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负责创新方式和手段完善投资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做好全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相关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负责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建议;协调落实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协助审核全区行政审批项目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
(五)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负责指导大厅窗口日常业务运行和衔接协调工作;负责中心窗口布局、功能区的规划并制定分配、调整方案;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月、季、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大厅窗口工作秩序、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评价工作;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负责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主要办公网络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升级工作;负责中心网络机房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计算机管理、维护、上网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申购、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高新区四级联网网络及配备设备的运行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审批业务系统、排队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七)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协调行政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单位及审批单位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街道(发展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本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室职能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心的文电、会务、接待、档案、政务公开、党风廉政、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物业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中心的组织人事、工资等工作;负责中心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科。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和各业务专区窗口前后台人员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物品摆放等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业务专区服务对象不满意事项的办理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配合落实领导干部区域包靠责任制,辅助区域包靠领导处理包靠范围内出现的突发情况及应急事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党建科。负责中心的党务工作;负责党支部及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山东e支部、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的上传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考评工作;负责党组织双报到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费的核算及收缴;负责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宣传科。负责中心的宣传工作;负责中心的各类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会议讲话等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区级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沟通对接工作;负责市审批服务局、区党政办政策研究室沟通对接工作;负责各级报纸刊物、新闻媒体沟通对接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业务科。负责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机制,推行帮办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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