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
维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城发改审【2024】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东路 393 号
4、工程规模:项目设计范围为火车站站前广场,东至邮政大楼人行道西侧道牙,南至火车站办公楼、进站口及新世纪酒店,西至火车站行包房小巷东侧道牙,北至火车站东路,总用地面积约31688平方米。本项目包括拆除工程,即东西两侧引桥,站前广场商业房屋及其他设施共3928.85平方米;拆除原有地面铺装约31688平方米。新建内容铺装面积为31459平方米,包括花岗岩铺装19672平方米、沥青道路铺装11787平方米;维修及恢复6处人防出入口地面棚架;场地东侧设置停车区(32辆),售票厅还建、党建服务用房(成品采购)、智慧驿站(成品采购)以及场地内室外管网、基础设施设计。具体如下:
拆除部分:东西两侧引桥;6处人防出入口地面棚架;站前广场5处公安用房、3处警务亭、2处人防部门管辖经营商铺等、中川城际列车专用售票厅、商业房屋及其他设施;取消站前广场停车场及周边围栏。拆除建筑物及构筑物总面积约为3928.85平方米;拆除原有地面铺装约31688平方米。
维修部分:广场地面铺装采用50毫米厚花岗岩(以600x600x50mm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为主),总面积为19672平方米;场地北侧车行通道及东侧停车区铺装为沥青路面,总面积为11787平方米;场地北侧设置乘客候车区及接送岛台;场地内6处人防出入口地面棚架重新设计维修;铜奔马雕塑底座石材饰面破损、脱落,拆除后铺贴30毫米厚黑金沙原瓷砖饰面。
保留部分:维持场地内人防出入口位置不变,符合原地下人防设计。
新增部分:新增成品智慧驿站、党建服务用房、垃圾桶及吸烟处、党建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方便人群使用;场地照明设计采用广场灯;场地东侧为停车区(停车位共32辆),并设置一处闸机,以此提升停车场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本项目在对广场铺砖、停车区域以及车行流线、人行流线进行重新规划之后,结合消防疏散,安防要求等,对弱电强电线路进行重新规划设计。
5、计划工期:8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
6、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532.53万元
7、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本项目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审查等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专项设计评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及配套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2)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和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3)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所示工程、经批准同意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编制本项目所有施工图预算(最终施工图预算以审核通过的为准)、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总投资控制、质保期内的各项服务、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须具备的资质如下: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设计)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投标人(施工)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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