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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7-19

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301000274002196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本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73.124651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清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

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由社 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 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

3.6本项目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 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非失信被执行人采用信用承诺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07-19 08:30到2024-07-26 17:30

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 30-12:00,下午14:30-17:30; 4.2获取方式:先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 台(http://180.103.103.123:8100/)线上报名,后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 取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 介绍信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4.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 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递交截止时间:2024-08-12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24-08-12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洲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05室

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清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S1301000274002196001001;

标段名称: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星光湖路19号; 最高限价:731246.51元,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服务期限:1年;

招标范围:梧桐里小区秩序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公共设施、公 共区域的安保巡查等工作;项目范围内外应急保障及防火防汛防疫等安保工作;广场、停车 场秩序引导的管理工作;重大活动现场安保配合等工作。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由社 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 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

3.6本项目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 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非失信被执行人采用信用承诺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 午14:30-17:30;

4.2获取方式:先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180.103.103.123:8100/)线上 报名,后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 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洲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05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清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洲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18-85689067 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洲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人: 连云港清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洲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 联 人: 宋工

话: 0518-85689067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洲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联 人: 王盼

话: 0518-81061799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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