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沙县星城绿地一期、龙塘公园及生态公园二期五标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预算: 三年总预算 13583026.60元。
3、区域范围及服务周期:星城绿地一期及龙塘公园,服务周期:3年;生态公园二期五标,服务周期至2025年2月28号止。(详见长沙县投评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长沙县星城绿地一期、龙塘公园及生态公园二期五标物业服务外包考核细则》(如果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最新政策或标准要求,按最新文件执行)。
三、技术规格:
1、绿化植物维护:对公园内绿化植物进行除草、浇水、施肥打药、修剪、防治病虫害、补种、死亡植物更换、植物保护措施及白蚁防治等维护。
2、公园环卫保洁:对公园内垃圾清扫、清理;对园路、广场、停车场人工清扫、洒水。
3、公园公共保洁: 对公园绿地内园林小品、园路、木栈道、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给排水沟、池、井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水体保洁及水面垃圾打捞清理。
4、公园市政维护:用电(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管理用房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用水(公园内水体、喷灌、喷雾、管理用房等换水、用水);公园内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健身设施、管理用房、公厕、垃圾站等的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处理。
5、公园安保:
①门岗执勤:负责车辆进出管理;负责岗亭及周边交通疏导工作;停车场的管理执勤; 清理门岗及周边未经许可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兜售商品、黑车、黑摩的等违规行为;保持岗亭环境卫生整洁。
②安防巡逻:负责公园内安防巡逻与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公园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预防抢劫、偷盗等刑事案件的发生;预防发生灾害和伤亡事故;防溺水;防火灾;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运行正常。
③文明劝导:做好文明劝导,对损坏公园道路、桥隧、园林绿化、园林小品等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处理各类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后果,对于已经损坏的设施及时取证、报告、处理、跟进与反馈。
④秩序维护: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秩序维护工作。
⑤其他要求:公园安保须24小时有人值守,星城绿地一期须4人一班,龙塘公园须3人一班、生态公园二期五标须3人一个班。做好安保人员日常考核、巡逻与处置台帐等行政工作,做好资料备查。
6、配合城市管理考核:包括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投诉、交办案卷的处理、文明城市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蓝天保卫战工作、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损毁修复、市对县绿化维护管理督查工作及其他大型中心工作及时配合和处理。
7、公园应急处突:做好突发事件、维稳、公园疏散、防汛抗旱、冰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8、安全管理及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各类培训,明确安全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各类风险教育培训以及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9、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长沙县星城绿地一期、龙塘公园及生态公园二期五标物业服务外包考核细则》(如果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最新政策或标准要求,按最新文件执行)。
10、长沙县园林绿化维护工人工作服设计规范(保安服按照保安相关规范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地点:
1.1服务期限:星城绿地一期及龙塘公园,服务周期:3年;生态公园二期五标,服务周期至2025年2月28号止,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标段的实际情况,为本项目标段指定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并配备足够人员和技术力量团队,负责完成招标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按专业化的要求配备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维护作业人员等)其中安保人员星城绿地一期、龙塘公园不少于 21 人*次,生态公园二期五标不少于 9 人*次,并拟定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后勤保障专人负责,做到物资充裕、保障有力;其中技术人员中须配备专业电工,园林绿化工等专业化维修技工。
(二)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机械设备配备至少须满足最低的配置或高于以下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不少于(台) | 备注 |
1 | 电瓶巡逻车 | 电动、5座以上 | 4 | 用于治安巡逻,生态公园二期五标1台 |
2 | 水车 | 容量5吨及以上 | 3 | 用于苗木浇灌作业,生态公园二期五标1台 |
3 | 高空作业车 | 最大提升高度不小于10米 | 1 | 用于对高大乔木进行修剪作业,可以采用租赁的形式 |
4 | 打药机 | 容量350L及以上 | 10 | 生态公园二期五标3台 |
5 | 打草机 | 手持式 | 15 | 用于对较高草丛的修剪,生态公园二期五标6台 |
6 | 打药喷雾器 |
| 15 | 生态公园二期五标5台 |
7 | 绿篱修剪机 | 手持式 | 17 | 用于对绿篱的修剪,生态公园二期五标5台 |
8 | 高枝绿篱机 |
| 10 | 生态公园二期五标4台 |
9 | 打孔机 | 手扶自行式、垂直打孔 | 6 | 用于冬季施肥及防止土壤板结生态公园二期五标2台 |
10 | 高枝剪 |
| 25 | 用于精细化修剪,生态公园二期五标8台 |
11 | 高枝锯 | 手提锯 | 5 |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生态公园二期五标1台 |
12 | 吹风机 |
| 10 | 用于绿化带里落叶的清理生态公园二期五标3台 |
13 | 油锯 | 手提锯 | 6 |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生态公园二期五标2台 |
14 | 推草机 | 电动 | 3 | 用于对草坪的修剪,生态公园二期五标1台 |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星城绿地一期及龙塘公园,服务期3年满后进行终验,生态公园二期五标服务期满后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90%由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中标单位,并依据《长沙县星城绿地一期、龙塘公园及生态公园二期五标物业服务外包考核细则(如果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最新政策或标准要求,按最新文件执行)》对乙方处以的月度考核扣款在次月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付款时如遇支付政策调整,中标单位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3、在服务期限内,每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10%用于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经费,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长沙县2020-2024年城市维护物业外包园林交办问题整改考核办法》(试行) (如果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最新政策或标准要求,按最新文件执行)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4、本项目物业维护费原则上以长沙县投评预算工程量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周期长、物价、材料、人工费用上涨等风险因素。
5、如该承包范围内有新建后移交项目,需新增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区域,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列入增补项目,并及时报县投评中心办理增补结算,其增补金额不超过总合同金额10%;如增补金额超过合同总金额10%时,须按相关程序办理。
6、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况封路或封某个区域或某个分项(或单项)无法作业或某个分项(或单项)应作业而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作业的,原则按实际停止作业的时间、停止工作的范围,其未作业部分的工程量按中标单位投标清单单价,及时报县投评中心办理核减结算,其扣减的费用在次月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时扣除。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绿化垃圾处理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按业主和行业部门要求合理进行利用,垃圾处置费用和垃圾运输由中标单位承担,禁止焚烧。
2、肥药由行业主管部门将每年施肥计划分发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计划按需釆购,确保冬春2季施肥和病虫害防治,肥料由中标单位送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留存相关检测资料报业主单位。
3、公园水费和电费由中标单位按表按实缴给供水单位和供电单位。
4、安全生产:中标单位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健全,配备专职安全员,责任到人,有专项经费投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齐全。中标单位必须加强员工各类职业风险教育培训,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件)。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由于中标单位因管理不善或自身员工的责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凡涉及项目服务产生的相关诉讼或社会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相关法律责任由其独自承担。
6、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交予采购人进行核实,若发现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核对结果上报行政监管部门,具体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中标单位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承诺在长沙县成立分公司(非长沙县企业)并具有独立的账户,在长沙县依法缴纳税款,在长沙县城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有人员及设备在合同生效日起全部进场。
8、中标单位必须确保一线工人的月基本工资收入不低于长沙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线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并确保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
9、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接受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督查考核和日常督查;中标单位须建立内部督查制度和考核体系,并自行日常督查管理。
10、中标单位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或一年内连续两个季度在同类别物业公司排名最后一名,或连续两个月或半年内三次被评定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为便于对机械设备的监管,要求中标单位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和车辆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务必按合同约定配足机械设备,确保作业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水车等车辆必须统一安装GPS装置和行车记录仪,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作业。
13、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确保无重大疾病、有劳动能力、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能胜任本工作的方能上岗。健康资料留存备查。
14、本项目严禁挂靠,严禁转包、严禁分包,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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