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南张堡公交站
停车场管理系统采购 项目 ( 二次 ) 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南张堡公交站停车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已具备采购 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南张堡公交站停车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南张堡公交站出入口共 4 处,每个出入口需设置 2 套道闸,共设置 道闸 8 套 、工作站 1 台、服务器 1 台、软件系统 1 套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 围: 南张堡公交站 4 个出入口道闸 8 套、工作站 1 台、服务器 1 台、软件系统 1 套 ,需完成工作包含 但不限于安全岛砌筑、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系统功能测试等,直至系统具备使用功能。 技术规格参数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交货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
2.5 交货 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容城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 2 )财务要求: / 。
( 3 )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至少具有一项 10 万元(含)以上 停车场管理系统 业绩。
( 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 近 1 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 ① ~ ④ 条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须提供 项目负责人 1 名 。
( 6 )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 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4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
( 6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7
( 8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1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 12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14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 15 )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 16 )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 1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
3. 5 其他要求: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 动的单位,请于 202 4 年 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 4 年 6 月 25 日 0 8 时 5 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xabidding.cn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 我的项目 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 4.1 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 递交 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 0 分 00 秒;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 TBJ 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 1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 签到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2 )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 3 )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 CA 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 响应 ,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 4 )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xabidding.cn )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 业务操作指南 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_ 供应商》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容东片区崇文北路 100 号
联 系 人: 闫 经理
电 话: 0312-567828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永惠街 38-9 中招国际
联 系 人: 李洪泉、解婉莹、王雪纯、王子杰、张小歧、马倩倩
电 话 :0312-5679238 、 18132164881
邮 箱: lihongquan @cntcitc.com.cn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 、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 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 50M 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 、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 、在生成投标 / 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 / 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 - 【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 、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 - 驱动管理,点击 一键检测 ),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建议使用 google 、 Edge 、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 、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 CA 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 010-21362559 ;
北京 CA 数字证书: 15028921277 (微信同号 );
注册审核: 0312-5673386 。
202 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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