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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德市芙蓉大厦及周边资产项目(第三次)招租公告

· 2022-09-22

资产出租公告第三次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将常德市芙蓉大厦及周边资产第三次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

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

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资产简况

资产

公告

信息

地理位置

标的:常德市芙蓉大厦及周边资产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标的:25102.855㎡;

租赁年限

标的:常德市芙蓉大厦及周边资产(含芙蓉大厦-1至10层、芙蓉大厦附楼、清平乐游泳馆、一区卫生保健站病房,最终以租赁合同承租附件为准);租期10年(含两年装修期),非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性调整,合同到期后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续签5年。

设备资产

现状交付

无形资产

资产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

(备案)机构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22年03月31日

资产评估结果

标的:年租金3203104元;

出租行为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集团专题会

重要

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资产出租有关的内容:

1、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2、标的现状租赁,招标方确保租赁资产内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要求,电梯、水电气等方面能正常使用;

3、 合同到期后,原租户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4、招标方协助中标方处理消防整改事宜;

5、招标方负责芙蓉大厦11-28楼住宅部分外墙的整改费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出租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芙蓉大厦地下室(-1层),面积2653.41㎡,评估单价6.55元/㎡/月,按一半面积租赁。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首年租金

标的:装修期结束后首年租金人民币320.3104万元;

年租金设置

1、押三付三,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租赁合同签订时需预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后提前10天支付下季度租金;

2、自合同生效起每5年进行一次资产评估,评估原

则以首次实际成交价为基,同时根据同类业态市场

行情(房间单价涨跌幅进行综合调整。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承租方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能低于2000万

2、承租方应具备的经营范围或资质:酒店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

3、承租方须具有国有资产的管理经验且目前在管项目不少于2处;

4、业态要求:

(1)酒店、餐饮及其附属配套等;

(2)所有标的2年内须全部投入正式运营

(3)租赁期间,酒店经营客房数不低于80间;

(4)整体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

5、承租场地目前存在各项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承租方正式经营前应对承租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消防安全隐患。

与出租相

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0 万元汇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在缴纳保证金前需向我方递交相关资料,通过审核认定后方可缴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标的时,标的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320.3104万元报价(其他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0 万元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署《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0 万元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之日止。

报名

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代表本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不少于3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承租方公章。

备注:以上所提的近六个月是指:2022年1月~2022年6月。

交易

保证金设置

交纳金额

人民币 6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自2022年 9 22 起至2022年 10 10 日16时00分止(公告期内)

保证金账户信息

意向承租方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书,然后登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报名页面自动获取保证金账号。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常德市城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惠家坪社区皂果路396号(芙蓉观邸17楼)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形式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集团专题会

资产出租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

或主管部门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交易资金设置

支付方式

及要求

承租方须签订《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将押三付三款项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常德市城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号:82013000000010161

开 户 行: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六、挂牌信息

挂牌

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网上竞价 确定承租方。

发布媒体名称

常德市公共资源信息网 常德市国资委网站

  七、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王炎清

联系方式

18973629228

附件: 企业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芙蓉大厦及周边资产9.21).docx 附件: 关于常德市芙蓉大夏及周边资产项目招租降价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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