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荷花池地下停车场广告位招租公告
出租单位 | 扬州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荷花池地下停车场广告位招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YZSCQGF2024040005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3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2024040005001 | |||||||
标的名称(坐落) | 荷花池地下停车场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1255.85 平方米 | ||||||
挂牌价 | 31.0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 年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3.1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10万元(履约保证金5万元,水电费押金5万元) | ||||||
竞价时间 | 2024-04-24 10: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1、标的面积的20%用于出租方发布相关信息和公益广告。2、租金每年递增10%。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水电费按季结算,按实收取,合同签订时需缴纳水电费押金5万元,合同期满承包人全额支付出租方代缴的水电费,水电费押金全额退还。 3.承包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广告位位置、大小、结构,确保整体效果好、形象靓丽、选材环保节能、品质优良无安全隐患。如因承租方经营需要确对广告位位置、大小、结构改造的,须将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包期内,承租方独立承担广告位设计、安装、维修、施工及一切相关费用。承租方因广告位设计、安装、维修等原因造成出租方及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包期内,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严格遵守《广告法》等相关管理规章,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通讯、物业等相关经营费用,广告位亮化时间每日不得低于14个小时;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凡发生车损、盗失、火灾、治安、人身伤亡等事故,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负全责,如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7.承租方需保证发布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8.承租期内,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广告位经营权,出租方在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外,同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1)未依法经营,或将广告位用于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或通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配合文明创建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以转租或分租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的; (4)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广告位用途的; (5)拖欠出租方租金,或拖欠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等相关经营费用中任何一项达到1个月的; (6)对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7)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9.承租方需要增加或改变广告位用途的,须向出租方申报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10.标的面积的20%用于出租方发布相关信息和公益广告,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的广告位点位布置。 11.上述广告位经营权意向承租方可以先到荷花池地下停车场了解现有状况。 12.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s://ggzyxt.yang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产权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请至中心网站下方下载专区自行下载)配置电子设备、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完成后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 |||||||
处置方式 |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2、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2)提供虚假材料的;(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2.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行为。3.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提前登录交易系统,因意向承租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因素影响报价或错过竞价时间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4.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5.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6.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5995111586 | 联系人 | 罗涛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82087112/0514-82087110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保证金查询电话 | 0514-87111072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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