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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本级]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北广场停车场和芙蓉管理房五年租赁权

· 2024-04-03
项目编号: JY23JX01010229
项目名称: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北广场停车场和芙蓉管理房五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北广场停车场(面积约2080.9㎡)五年租赁经营权,挂牌价24,971.00元/月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芙蓉管理房(面积约124.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1,242.00元/月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4月0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4月17日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26213元/月。
二、项目概况:
标的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北广场停车场(面积约2080.9㎡)五年租赁经营权,挂牌价:人民币24971元/月,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二: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芙蓉管理房(面积约124.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1242元/月,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仔细阅读《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一样本)、《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二样本)。
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
3、挂牌项目中标的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标的二因为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尚未经过相关验收。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本项目各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后,由出租人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如有否决意见将通知意向竞买人(信息披露期满日至网络竞价开始期间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允许意向竞买人书面申辩,但是否采信认定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报名竞买,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一样本)、《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二样本)。
2、本次出租面积以本信息披露的面积为准。竞买人应于交易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但不影响成交价。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最终以本信息披露中的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承租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房屋的消防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建筑和消防安全责任。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星期内应按《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一样本)、《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二样本)签订租赁合同。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者视为违约,出租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出租标的;因违约给出租人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仍有权追偿。
5、标的一租赁用途为面向社会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停车保管服务(不得用于指定停车服务);标的二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以上标的均不得经营违禁、违法、危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商业项目。
6、租赁期间,如遇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必要时按规定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7、标的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公园北广场停车场未曾办理相关的机动车停车场登记,也未获得停车场收费许可。停车场内无停车收费系统,也无监控系统,成交后承租人须自行购置相应的停车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并办理相关的停车场登记手续和获得停车场收费许可(因停车场主要为公园进出人员提供便利的停车服务,在综合考虑盈利性和公益性的前提下,承租人申报停车收费标准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相关停车系统和监控系统的购置和办证登记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标的一停车场位于公园门口,车辆停放环境复杂,为避免租赁期间因停车服务产生相应的纠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在现场配备至少两名以上的管理人员,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作。
9、标的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自建或引进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应急措施。
10、租赁期间,承租人须为出租方职工及日常工作需要免费提供车位,且如遇出租方对外迎检、领导视察、重要接待等大型活动,承租人应免费提供相应车位,确需暂停营业,承租人应服从统一安排并积极配合。
11、标的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新近添置构建的停车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含水电管线、围栏、桩柱、消防设施等)归属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均不得私自拆除移走,在租赁合同终止后(含租赁期满或中途解约),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人擅自拆除移走,应付赔偿责任。
12、免租装修期约定:标的一免租装修期为90天,标的二免租装修期为60天,免租装修期不计算在租期内,从正式交付开始计算装修期。
13、标的一、标的二租金支付均采用押3付6,竞得人每6个月一次支付租金,每次支付的金额为6个月的租金,标的一、标的二履约保证金均相当于首年度三个月的月租金。具体支付要求及履约保证金约定详见《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一样本)和《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标的二样本)。
14、租金递增约定: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为标的第一年月租价格。从第二年开始,月租价值在上一年月租价格的基础上按3%递增。
15、交易相关税费承担的约定:
①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按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算,全部由承租人承担;②产权交易佣金根据标的租赁期租金成交总价的1.5%计算,由承租人承担;③评估费由各标的承租人分别承担(其中标的一评估费2900元;标的二评估费200元);④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佣金、评估费在成交后三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www.jxsggzy.cn/)。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拍卖项目的报名可以不使用数字证书。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转让方(出租人、经纪):江西国邦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万女士18070075534,金先生18970066168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91-83987317、83987319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86212003
电子印章:0791-881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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