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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的20年经营权

· 2024-03-04
集美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的20年经营权
本项目拟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我方(交易实施主体)特作以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交易标的不存在被实施抵押担保和司法、行政、仲裁等强制措施及其他不宜处置的情况,具体信息发布内容见下方表格; 2、本项目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程序,项目交易方式、交易底价及其他交易事项已经过有效内部决策,并获得了相应审批或备案; 3、我方(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在交易过程中出具的所有材料包含公告公示内容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为本项目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发布渠道; 4、对于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交易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我方及委托的代理机构保证在交易文件中与竞买人、投标人约定应急处置方式,系统使用中与投标人、竞买人产生的纠纷由我方或代理机构与其按约定或协商解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集美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的20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350211N2024P003
交易方式 拍卖
是否经过评估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交易实施主体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代理机构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谢先生13606075506
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公共停车场管理、充电站建设与运营和停车智慧平台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含)以上。
2、竞买人应具有不少于3年以上在区(县)级以上区域道路泊位的运营管理经验的团队,且在单个区(县)级项目管理车位数不少于9000个(按本项目经营车位数量的70%设置),须提供近三年承接过道路泊位及公共停车场经营业务合同或政府授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有效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3、竞买人须具有停车管理云平台并取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其竞价将被拒绝。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被列入执行名单的竞价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为被执行人的单位;
(2)与委托方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
(3)与委托方租用其他经营单位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的。
6、竞买人资格须经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审核通过,并取得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开具的资格确认函后方可缴交竞拍保证金并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咨询时间 2024-03-11 09:00 - 12:00(上班时间)
现场咨询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报名处21
报名时间 2024-03-05 09:00:00--2024-03-11 17:00:00
拍卖开始时间 2024-03-12 10:00:00
拍卖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新闻发布大厅
保证金账户名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129380100100291636
开户行 兴业银行厦门新港支行
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2024-03-11 16:3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看样时间 2024年3月7日-8日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谢先生13606075506
异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0592-5055607)
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0592-6688180)
其他披露事项 ①、竞买人取得经营权后,需要全部接收并安置原运营单位在职在册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用工人员约260人(以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认定的名单为准),人员接收、安置费用由竞买人承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竞买人须承诺在协议签订后60日内在集美区成立项目公司。
②、竞买人取得经营权后,需要全部承担清单内原运营单位已投入的建设和改造费用(以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价格或设备采购价格,结合剩余折旧年限计算后的余额)。
③、竞买人取得经营权后,原则上收费标准以当地政府当前公布的政府指导价为标准收费并据实调整;未经集美区政府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涨价。
④、竞买人须承担运营期间设备维修费用、智能化改造费用及日常维护费用;属于地下停车场范围的,须按规定足额配备24小时值班消控人员,须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督查管理。
⑤、为便于日常停车收入资金监管,竞买人中标后需提供能够覆盖集美区停车管理的停车运营智慧系统,并根据政府要求于一周内将系统相关数据接入到集美区指定的数据平台。
⑥、竞买人中标后应优先保障业主现状内部停车需求,并在经营权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就免费保障停车位进行约定。
备注
序号 标的名称 拍卖底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集美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的20年经营权 648530000.00元 35000000元 200000元
交易实施主体: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代理机构: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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