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 公告
本院定于 202 4 年 3 月 8 日10时至202 4 年 5 月 9 日10时止 (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 淘宝网网络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 变卖 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广元市火车站站前广场1栋-1层1-101号、1层1-625号共计726套商业服务用房 | ||
变卖 价 : 112240000 元 | 保证金: 11000000 元 | 加价幅度: 55000 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广元市火车站站前广场 | ||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 详见评估报告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 2023 )川 08执恢13号 | ||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 详见公告 | ||
实际用途 | 商业用房 | ||
产权 证载明建筑 面积(㎡) | 28775.23 ㎡ |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详见公告 | ||
装修 | 详见公告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已查封、有抵押 | ||
优先购买权人 | / | ||
备注 | 情况说明 :据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告我院, 2022年9月,我市消防部门开展全市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上西火车站站前广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022年9月20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时对项目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及停车场管理单位、粮贸超市经营者发出消防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现仅有广元市恒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响应并组织实施了整改,共产生工程费用约1000万余元(以审计为准)。2.关于商业服务用房销售情况:广元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商铺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对外销售商铺约37间。截止目前,已核实37间已售地下商铺未交付业主,也未办理产权证。 如有意向购买者请联系我院进行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 如未 了解情况 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
关 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 正步联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上述财产的询价结果为 20039.68万 元。 评估 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变卖 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3. 瑕疵告知 :1估价对象124、125(房号1-1-23、1-1-24)登记用途为商业服务,实地查勘用途为商业服务和楼梯间;估价对象112、113、131(房号1-1-11、1-1-12、1-1-30)登记用途为商业服务,实地查勘用途为楼梯间;(2)《一层分层平面图》显示的厕所2实地查勘用途为商业服务,厕所2以北有部分房屋平面图上显示为商业服务用房(具体房号及建筑面积无法确定),实地查勘用途为厕所;(3)根据《一层分层平面图》显示,中庭两侧全部为商业服务用房,实地查勘中庭两侧分别安装了一组自动扶梯,占用了部分商业服务用房,占用房号及具体面积无法确定。以实际现状房屋为准,请有意竞买人到现场看样,如未了解瑕疵情况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请仔细查看评估报告中特别提示的相关内容。
4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 四川 上佳法拍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在拍卖期间 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 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暂无。
十一、有无租赁情况: 有
十二、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5月2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广元御锦湾,账号:9558852309000342792)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等待法院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三号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 变卖 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 原变卖 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 变卖 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四、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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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400-696-963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 二 月二十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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