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5-04-01-62322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北部围垦区,用地面积约1374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6265平方米。根据资金来源及立项批复不同,分为模拟压力试验厂房建设项目、压力试验综合保障楼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
招标内容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招标单位) 现对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2308-440115-04-01-623226 二、招标单位: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人: 祝老师 联系电话: 15542276558 联系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35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900621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20-39910647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备案管理机构: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020-39053237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栋四楼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模拟压力装置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北部围垦区,用地面积约1374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6265平方米。根据资金来源及立项批复不同,分为模拟压力试验厂房建设项目、压力试验综合保障楼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模拟压力试验厂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305平方米,建设长度为90米,跨度为36米(结构跨度为33.7m),高度24米的单层钢排架结构厂房,厂房内主要布置压力试验装置、试验水池及其配套设施。投资估算约5720万元。 压力试验综合保障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2960平方米,建设一栋四层综合保障楼,建筑功能包括科研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以及辅助用房和公用设施等。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 2、建设规模: 模拟压力试验厂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305平方米,建设长度为90米,跨度为36米(结构跨度为33.7m),高度25米的单层钢排架结构厂房,厂房内主要布置压力试验装置、试验水池及其配套设施。 压力试验综合保障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2960平方米,建设一栋四层综合保障楼,建筑功能包括科研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以及辅助用房和公用设施等。 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招标内容: 3.1模拟压力试验厂房建设项目: 一、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包括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结构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标识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外水接驳工程、消防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光伏发电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及外电接驳工程、柴油发电机工程、循环水过滤系统、抗震支架工程及室外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 二、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建筑装修工程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等。 2.土石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和回填、余方弃置等。 3.桩基础工程:混凝土管桩的试验桩和实桩、管桩填充材料、送桩、接桩、截桩头及外运等。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垫层、基础梁、集水坑、桩承台、满堂基础、后浇带、混凝土墙、设备基础、主体结构柱墙梁板、构造柱、楼梯、门槛、过梁圈梁、飘板、压顶、女儿墙、零星构件、钢筋制安及连接等。 5.砌筑工程:砌体墙、零星砌筑等。 6.金属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墙面挂钢丝网、钢梯、防火涂装等。 7.门窗工程:特种门、钢质门、铝合金玻璃门窗、防火门等。 8.屋面及防水工程:结构主体、止水带、屋面、水池和非室内区域等防水。 9.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屋面保温隔热、柱墙梁保温隔热。 10.楼地面装饰工程(包括踢脚线):降板区域的填充层(细石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等)、找平层、填充层、结合层、地砖、卷材等。 11.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抹灰层、填充层、墙面砖等;成品隔断、隔墙等。 12.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刮腻子、乳胶漆、油漆、涂料、裱糊等。 13.其他装饰工程:装饰线、扶手、栏杆、栏板等。 14.标识工程:包含室内外标识工程,其中室外标识以主出入口道路中线为边界,北部室外工程及建筑为厂房范围,南部为综合保障楼范围。 (二)机电安装工程 1.电气工程 (1)动力配电工程: 从保障楼中的低压配电柜(不包含配电柜)出线起至各配电箱(含配电箱);包含通风空调动力配电、给排水动力配电、消防动力配电、充电桩动力配电等。 (2)应急照明工程: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含电源)至各末端。 (3)普通照明工程:室内的普通照明工程,从配电箱(不含配电箱)至灯具、插座、开关等末端。 (4)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包含各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等。 2.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系统: 从建筑物外墙皮1.5米为起点接至室内给水末端。 (2)室内排水工程: 从室内排水点起至建筑物外第一个检查井(包含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及冷凝水系统等)。 3.消防专业工程 (1)消防电工程:由保障楼消防控制室引出的应急照明系统(至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2)消防水管道及设备工程:消火栓系统等全系统建设,包含保障楼消防水泵房内的管道、设备及阀门等。 (3)气体灭火工程:包含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等全系统建设。 4.通风空调工程 (1)包含通风排风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系统等全系统建设内容。 (2)包含通风空调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及通过验收等。 5.智能化工程 (1)布线系统:包含从保障楼IT机房引至本项目末端,包含安防网系统、工艺弱电预留光纤系统等内容。 (2)视频监控系统:包含从保障楼IT机房引至本项目各监控末端等内容。 (3)出入口控制系统:包含从保障楼IT机房引至本项目各出入口控制点末端设备等内容。 6.光伏发电工程:包含汇流箱、汇流箱、三相光伏逆变器、电缆等(从配电箱开始至光伏版的末端)等。 7.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1)变配电工程:包含为厂房供配电的1台变压器、2台高压柜、1个直流屏、7台低压柜及相应的母线槽、线缆等内容。 (2)安健环标识牌:从开关房(含)下装出线接口至保障楼变配电房的所有电力设备及高低压配电房所需要的标签、标识牌、图纸、操作规程标识等。 (3)防雷接地:包含本工程供配电设备等接地。 (4)包括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5)外电接驳工程。 8.柴油发电机工程: (1)包含深化图纸设计,完成整个保障楼发电机房内的发电机组、发电机柜等设备安装,包含发电机配套进、排风系统、排烟系统、喷淋箱给排水系统、储油供油系统等。 (2)发电机房的隔音门隔噪,墙板、天花吸音等。 (3)包括发电机的废气、废水处理排放,发电机房的烟道消声、减震以及发电机等需要环保验收的设备检测以及办理验收合格证等所有工作内容。 (4)包含假负载调试费用(调试按验收要求提供《发电机组负载试验报告》、《发电机工程飞起、噪声检测报告》等,含柴油、调试设备、人员管理费用等费用。 9.循环水过滤:室内设备含砂石过滤器、紫外线杀菌装置、反冲洗水泵、产水自吸泵等设备及相应的管道、阀门等。 10.抗震支架工程:包含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智能化、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图纸深化设计、采购、安装、通过验收等。 (三)室外工程 1.以下各专业内容以主出入口道路中线为边界,北部室外工程及建筑为厂房范围,南部为综合保障楼范围。 2.室外基坑支护工程:土方挖填及外运及基坑支护。 3.道路及园建工程:道路工程面层施工,包括透水砖、嵌草砖、陶瓷砖块料面层、竹木地板面层、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花岗岩路牙、砖砌排水沟、大门及围墙、现浇构件钢筋、道闸机、值警亭、茶桌等。 4.绿化工程:乔木、灌木、草皮等。 5.海绵城市:包括下凹绿地等。 6.室外景观电气:从室外配电箱(不含配电箱)至灯具末端,包含路灯、线缆、管道敷设开挖、回填、余方外运等。 7.室外景观给排水: (1)给水系统:从绿化给水水表组(不含水表组)为起点至末端,包含取水阀、阀门井、管道及其开挖、回填、余方弃置等。 (2)排水系统:从室外雨水井(不含雨水井)为起点到雨水口、溢流口为末端,包含溢流口、绿化雨水口、管道及其开挖、回填、余方弃置等。 8.室外电气工程: 低压电缆井及埋管部分、自动报警电缆井及埋管部分,包含电缆井、管道敷设开挖、回填、余方外运等。 9.室外管网工程: (1)室外给水系统:从市政供水管网接驳点到厂房建筑外墙皮1.5米,包含给水管道、给水设备、挖方、回填及外运等,含自来水报建、接驳费用。 (2)室外排水系统:从厂房外墙皮第一个检查井至市政接驳井,包含(包含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及冷凝水系统)管道、排水设备、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及挖方、回填及外运等,含接入市政排水井的接驳费用。 (4)外水接驳工程。 10.室外智能化工程: (1)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室外监控设备、线缆管道敷设、弱电手孔井、挖方、回填及余方外运等。 (2)电子围栏系统:包含报警键盘、脉冲电子围栏主机、电子围栏前端、传输设备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3)出入口闸机及停车库管理系统:出入口道闸、道闸控制器、管理服务器、地感线圈、车牌摄像机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4)电子巡更系统:包含巡更点等。 (四)其他要求 1.包含预埋件、预留孔洞、预埋管道及预埋套管等。 2.包含补洞和安装施工中引起的开洞、开槽、防火封堵及修补等相关内容。 3.2压力试验综合保障楼: 一、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包括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结构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标识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外水接驳工程、消防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光伏发电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及外电接驳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及室外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 二、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建筑装修工程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等。 2.土石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和回填、余方弃置等。 3.桩基础工程:混凝土管桩的试验桩和实桩、管桩填充材料、送桩、接桩、截桩头及外运等。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垫层、基础梁、集水坑、桩承台、满堂基础、混凝土墙、设备基础(包含污水处理系统基础等)、主体结构柱墙梁板、构造柱、楼梯、门槛、过梁圈梁、飘板、压顶、女儿墙、零星构件、钢筋制安及连接等。 5.砌筑工程:砌体墙、零星砌筑、开关房及变配电房电缆沟等。 6.金属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墙面挂钢丝网、钢梯、防火涂装等。 7.门窗工程:铝合金玻璃门窗、防火窗、推拉门、百叶窗、防火门、木质门等。 8.屋面及防水工程:结构主体、止水带、屋面、阳台、露台、排烟井、水池和非室内区域等防水。 9.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屋面保温隔热、柱墙梁保温隔热。 10.楼地面装饰工程(包括踢脚线):降板区域的填充层(细石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等)、找平层、填充层、结合层、地砖、卷材等。 11.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抹灰层、填充层、墙面砖等;成品隔断、隔墙等。 12.天棚工程:各类吊顶、抹灰层、填充层、送风口、回风口等。 13.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刮腻子、乳胶漆、油漆、涂料、裱糊等。 14.其他装饰工程:装饰线、扶手、栏杆、栏板等。 15.标识工程:包含室内外标识工程,其中室外标识以主出入口道路中线为边界,北部室外工程及建筑为厂房范围,南部为综合保障楼范围。 (二)机电安装工程 1.电气工程 (1)动力配电工程: 从保障楼中的低压配电柜(不包含配电柜)出线起至各个配电箱(含配电箱);包含通风空调动力配电、给排水动力配电、消防动力配电、充电桩动力配电等。 (2)应急照明工程: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含电源)至各末端。 (3)普通照明工程:室内的普通照明工程,从配电箱(不含配电箱)至灯具、插座、开关等末端。 (4)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包含各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等。 (5)强电桥架:包含本单体楼内强电桥架施工,其中包含架空连廊的强电桥架,施工至厂房外墙预留接口。 2.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系统: 从建筑物外墙皮1.5米为起点接至生活水泵房再引到室内末端,包含生活水泵房内外设备、管道及末端等。 (2)室内排水工程: 从室内排水点起至建筑物外第一个检查井(包含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及冷凝水系统等)。 3.消防专业工程 (1)消防电工程:由保障楼消防控制室引出的应急照明系统(至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2)消防水管道及设备工程:消火栓系统等全系统建设,不包含保障楼消防水泵房内的管道、设备及阀门等。 (3)气体灭火工程:包含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等全系统建设。 4.通风空调工程 (1)包含通风排风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等全系统建设内容。 (2)包含通风空调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及通过验收等。 5.智能化工程 (1)运营商接入系统: 1)由建筑红线外引来的市政弱电管线由通信运营商负责,所有通信及有线电视业务均采用光缆进线,保障楼首层设置运营商机房),业主预留光缆进线管槽的土建机电条件。 2)运营商负责运营商机房设计实施(含通信线缆敷设),业主机房外设计实施(承包人负责线缆敷设的线槽规划设计,由具备通信相关资质的单位负责系统设计实施);运营商负责提供系统并完成开通调试。 3)运营商机房按标准预留供电、通风、防雷接地条件,方便后期运营商施工。 4)用户接入点设于运营商机房,用户接入点之前的系统由运营商负责,用户接入点至用户的系统由承包人负责。 (2)布线系统:本工程采用传统网络形式,从IT机房核心交换机到接入层交换机通过多根多芯单模光纤连接,包含安防网系统、互联网系统等全系统建设内容。 (3)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包含公共区域、设备房等所有建筑物内场所的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承包人预留配套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机房,规划主干桥架规划,提供桥架内使用空间;运营商负责提供信源设备,接入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并完成开通调试。 (4)模拟电话系统:本系统按功能需求,在各房间内及具体实际情况等处均设语音插座,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5)信息网络系统:本次同根据项目建筑使用功能、业务需求及信息传输的要求设置信息网络系统,并配置信息安全保障设备及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设置安防网、互联网,各个网络各自独立,物理隔离等;安防网承载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信息发布系统等智能化系统接入,此网为内部网络不接外网;互联网承载门卫室、重要机房、办公室等区域信息数据接入。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6)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本系统包含服务器、工作站、管理软件、播放控制器、信息显示终端(LCD或LED)、传输电缆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7)会议系统:本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网络,设置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建设一套集日常会议、多功能会议为一体的会议室,包括:音频传输系统、显示系统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8)五方对讲系统:本系统由电梯厂家负责组网调试,自成子系统,承包人仅预留电梯机房至消防控制室的管线,具体线缆类型由电梯厂家确定。 (9)LED大屏系统:包含显示屏、电脑、接收卡、视频理器、配电柜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10)视频监控系统:本系统采用NVR储存的IP网络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在大堂、公共走廊、出入口、电梯厅、电梯轿厢、重要机房(专用水泵房、弱电机房)、建筑室外等设置摄像机,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11)出入口控制系统:本系统包含服务器设备及各出入口控制点末端设备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12)电子巡更系统:包含电子巡更软件、巡更点及巡更棒等,完成全系统建设内容。 (13)IT机房工程:包含机柜及PDU、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空调配电等内容。 (14)智能化桥架:包含本单体楼内智能化桥架施工,其中包含架空连廊的智能化桥架,施工至厂房外墙预留接口。 6.光伏发电工程:包含汇流箱、汇流箱、三相光伏逆变器、电缆等(从配电箱开始至光伏版的末端)等。 7.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1)变配电工程:包含为保障楼供配电的1台变压器、2台高压柜、1个直流屏、7台低压柜及相应的母线槽、线缆等。 (2)防雷接地:包含本工程供配电设备等接地。 (3)包括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4)外电接驳工程。 8.电梯工程:包括保障楼电梯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包括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工作内容。 9.抗震支架工程:包含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智能化、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图纸深化设计、采购、安装、通过验收等。 (三)室外工程 1.以下各专业内容以主出入口道路中线为边界,北部室外工程及建筑为厂房范围,南部为综合保障楼范围。 2.道路及园建工程:道路工程面层施工,包括透水砖、嵌草砖、陶瓷砖块料面层、水泥面层、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花岗岩路牙、台阶、花坛、旗台、景墙、现浇构件钢筋等。 3.绿化工程:灌木、草皮等。 4.海绵城市:包括下凹绿地等。 5.室外景观电气:从室外配电箱(不含配电箱)至灯具末端,包含路灯、线缆、管道敷设开挖、回填、余方外运等。 6.室外景观给排水: (1)给水系统:从绿化给水水表组(不含水表组)为起点至末端,包含取水阀、阀门井、管道及其开挖、回填、余方弃置等。 (2)排水系统:从室外雨水井(不含雨水井)为起点到雨水口、溢流口为末端,包含溢流口、绿化雨水口、管道及其开挖、回填、余方弃置等。 7.室外电气工程: (1)高压电缆井及埋管部分:从建筑红线内的电力排管至项目内开关房,包含电缆井及排管等。 (2)低压电缆井及埋管部分、自动报警电缆井及埋管部分,包含电缆井、管道敷设开挖、回填、余方外运等。 8.室外管网工程: (1)室外给水系统:从市政供水管网接驳点到保障楼建筑外墙皮1.5米,包含给水管道、给水设备、挖方、回填及外运等,含自来水报建、接驳费用。 (2)室外排水系统:从保障楼外墙皮第一个检查井至市政接驳井,包含(包含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及冷凝水系统)管道、排水设备、检查井、化粪池及挖方、回填及外运等,含接入市政排水井的接驳费用。 (3)室外消防管网系统:从消防总水表组接至保障楼建筑外墙皮1.5米,包含消防管网、阀门井、消火栓等设备、管道敷设开挖、回填、余方外运等。 (4)外水接驳工程。 9.室外智能化工程: (1)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室外监控设备、线缆管道敷设、弱电手孔井、挖方、回填及余方外运等。 (2)电子巡更系统:包含巡更点等。 10.污水处理系统: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包含格栅、调节、厌氧、缺氧、FBBR系统、MB膜系统、清水池、消毒、管路、智慧系统控制等。 (四)其他要求 1.包含预埋件、预留孔洞、预埋管道及预埋套管等。 2.包含补洞和安装施工中引起的开洞、开槽、防火封堵及修补等相关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移交、竣工资料汇总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零星工程及相关服务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为准) 。 3.3.1本项目施工内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费(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的承包方式。 3.3.2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 3.3.3招标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3.3.4 施工所需临水、临电、通讯线路接驳、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外水外电工程接驳、白蚁防治等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详见合同。 4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69,660,061.03元,其中,模拟压力试验厂房为49,057,571.10元;压力试验综合保障楼为20,602,489.93元。 注: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分项不得超过分项限价。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4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4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期内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2类或综合类C3) 。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不通过资格审查 。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异议受理电话: 15542276558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35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3)1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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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00 | ||
最高投标限价 | 69660061.0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1-1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01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01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2-01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2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 办公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3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祝老师 | 联系电话 | 15542276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00621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47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穗芳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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