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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3-05-24
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新投·臻樾府(投资建设一体化)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22]00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新投海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新投海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人民币38149.2968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东侧,湖文支路南侧,漳江支路西侧,金滨路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为二类高层住宅,主要建设改善型住宅社区及社区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39415平方米(计59亩),总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8830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地测量确定为准);技术经济指标:1.5容积率2.0,建筑密度21%,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项目总投资约123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新投·臻樾府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及投融资一体化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方案及深化设计、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二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电梯(含装饰)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含爆破施工、运输及手续申办等)、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杆线迁移、地基与基础(含泥浆外运、试桩、基坑支护等)、降水、建筑、结构(含装配式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充电桩、发电机及机房降噪、电梯工程(配合五方通话系统)、智能化(包含且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抗震支架、信报箱、垃圾房、水土保持、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景观、景观水电、绿色建筑、公共设施工程、大门、门卫保安亭、围墙、给排水管网管线接入小区及涉及的破路与修复)、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的预留预埋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全专业BIM应用及指导,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13-278-2017)、闽政办【2016】62号《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配建标准配置到位。

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投资要求:要求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额度不少于建安金额的30%、融资期限2年的融资资金,并确保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从中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同意招标人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序递补中标人。中标人投资资金(不少于建安金额的30%)作为项目投资,不计利息并承担投资风险。招标人不对本次融资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

其他内容:1)编制工程预算。2)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3)中标人须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建设合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审、日照审查、面积核算、消防、人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排永排、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4)本项目如有上级部门要求限时开工或莅临检查、调研,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无偿配合提供桩基设备、施工机械、发电设备、开工现场布置设施及迎检场景布置等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149.2968元。包含:1.建筑安装工程费37700.2071元(其中专业工程暂定金额312.5元;不可预850元);2.设计费449.0897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90日历天工期以合同签订后的第15个日历天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为准)为计算终点;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设计周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桩基及基坑支护、各专业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室外景观等施工图),15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体施工图审查合格(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2)预算编制工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提交桩基工程预算编制成果,15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3)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以合同签订后的第15个日历天为计算起点,45日历天完成桩基施工,完成后195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地下室结构顶板完成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验收(含室内外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安防智能化、人防、消防、室外总体、景观、供配电等全专业工程);初步验收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人防、环保等专项验收);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节假日、政府行为引起的停工工期; 以下工作不得延长设计工期:1)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的原方案及初设的优化调整(不包含重大方案变更);2)对审批部门要求及发包人提出的对设计标准的完善工作

注意: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考虑完成整体(含地下室、人防、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等)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投标人自行补充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再调整。人防、消防等若无施工资质,应委托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100%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要求创建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奖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

2.7.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2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528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616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投海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99号新投商务中心20层,邮编: 35010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722646,传真: /

联系人: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五楼,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25265、0591-87525261,传真: /

联系人:谢斗铖、叶立銮、林晓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附件1.投标人投资承诺函

 

投标人投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融资相关内容。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1、若我方中标,投融资资金不少于 11310 万元(即建安金额的30%),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从我方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同意招标人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序递补中标人。

2、我方投融资资金不少于  11310  万元(即建安金额的30%)作为项目投资不计利息并承担投资风险。

3、融资资金:融资金额不少于   11310 万元(即建安金额的30%),期限2年,融资周期自招标人收到融资资金款项之日起计算(以到账日期为准),融资资金返还,招标人2年后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无息返还。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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