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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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小晓麦铺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9%股权/SDZR230035)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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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小晓麦铺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镇东方红东路6596号(中元科技创新创业园)A座907-30室(经营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镇东方红东路6596号(中元科技创新创业园)E座西二门室外南侧)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德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飞 | 成立日期 | 2020-08-31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贸易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洗染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玩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0.6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北京小麦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1 | 2430000 | |
2 | 山东德州军粮食品有限公司 | 19 | 57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85.01 | 43.08 | 141.9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2.32 | -91.11 | -91.11 | ||
审计机构 | 山东德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43.46 | 28.14 | 115.3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68 | -26.61 | -26.61 | ||
审计机构 | 山东德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3.89 | 27.56 | 76.3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52 | -2.5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德之信(德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1-09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43.46 | 136.65 | ||
负债总计 | 28.14 | 28.14 | ||
净资产 | 115.32 | 108.5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0.6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2. 2023年1月19日,标的企业股东由德州博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小麦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德州军粮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9%)变更为北京小麦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1%)、山东德州军粮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9%)。3.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德信审字【2022】第184号《审计报告》及德之信评报字【2022】第038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德州军粮食品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坊子乡北二环路东延长段 | ||
法定代表人 | 王汉辛 | 注册资本 | 3000万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德州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山东小晓麦铺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7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山东小晓麦铺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产权出让方案》相关内容(方案置于交易中心备查)。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7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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