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3日 11:08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 11: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0.3660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825609 | ||
采购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75542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22825609 |
项目概况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20822001
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3660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3660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1、负责区域内的门岗执勤、安防巡查、安全监控管理;2、负责区域内的消防监控及消防巡视管理;3、负责区域内车辆管理。(二)服务要求
(1)24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和疏导当事人、律师、旁听人员、访客等,按甲方有关规定,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经扫描安检合格(其他人员验证)后予以放行,并对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担合理的保障义务;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拦截车辆等;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审判、办公秩序,使门禁成为本安保的安全屏障和文明窗口。(2)24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和排查火灾隐患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严格按照安检、监控和接警操作规程处置各类日常事务突发事件,针对监控室特点制定各类应急处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3)停车场管理:登记出入车辆;定期检查停放车辆;外来车辆的登记统计,及时疏导指挥车辆停放;防止危险品和可疑人员进入。(4)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甲方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订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骚扰甲方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果断、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不能处置时要立即报警,并配合法警保护好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至 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3号
联系方式:010-6755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 024-2282560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