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决定启动安联尚璟府、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龙光玖瑞府、安居凤桐苑、玖誉雅筑、燕澜和鸣花园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安联尚璟府、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龙光玖瑞府、安居凤桐苑、玖誉雅筑、燕澜和鸣花园六个小区,共2017套,其中:
(一)安联尚璟府
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翠辉路69号,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280套,均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二)电建洺悦鹏著花园
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与华夏路交汇处西北侧,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365套,其中122套为建筑面积65-70㎡的两房,243套为建筑面积85-90㎡的三房。
(三)龙光玖瑞府
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龙大高速交汇处东北侧,
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138套,其中54套为建筑面积约70㎡的两房,84套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四)安居凤桐苑
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科农路与同惠路交叉口西北侧,南侧邻近新纶科技产业园,西北侧为地铁6号线高架桥,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414套,其中294套为建筑面积约65㎡的两房,120套为建筑面积约80㎡的三房。
(五)玖誉雅筑
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创美路和体育一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186套,其中62套为建筑面积约65㎡的两房,124套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六)燕澜和鸣花园
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竹青路,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634套,其中280套为建筑面积约65㎡的两房,354套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
认租本批次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1)。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三、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65-70㎡的两房户型住房;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65-70㎡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80-90㎡的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方式
认租家庭可线上认租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可在同一户型中认租一个或多个项目,但不能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本批次住房实行集中认租、公证摇号排序、审核公示并安排选房签约。
合格的认租家庭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租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五、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能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六、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1:00至2024年11月29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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