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对外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3000020241167161)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停车场,共计2个大门(1个入口1个出口),车位85个(门诊前停车位)。本项目竞价内容为地上85个对外经营车位,竞价结果为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金额。
承租方每年支付一次年租金,合同签订后第一个季度内支付全年租金,租期2年。
竞价底价:8.5万元
竞价保证金:3万元
竞价步长:0.2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资产处置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已经予以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银强评报字(2023)第57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值为8.5万元。
4.交易方式:网上竞价。
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承租方须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承租方对85个停车位(门诊前)以外的院内职工内部使用车位不得收费;85个对外经营车位可计时收费(收费标准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承租方需保障医院职工允许在有车位的停放权益,并提供同一标准的服务。
2、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新规划出来的停车区域和未划出车位的空地停车使用权归出租方使用和管理。
4、医院近三年有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基建项目,部分外租经营车位场地有被占用的情况,承租方需配合医院做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基建项目。
5、如出现承租范围内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车辆损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7、出租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地),承租方每季度按表缴纳水、电费。
8、承租方按照医院要求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9、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若出租方不满意的,应及时更正;因服务问题对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年租金的5%),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10、承租方在经营中若有违法行为,损害出租方名誉,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关损失。
11、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规划员工停车区域。承租方按照规划区域经营,并委派专人专区高峰时段通过通讯设备对各区域进行合理调配车位。
12、院内2个大门计(1进1出)全部为电子扫描录入系统。承租方在医院进出口配备管理人员不得低于4人,确保院内车辆合理停放,通行顺畅。医院正门收费岗亭人员须保证24小时在岗。
13、原承租方停车场现有设备为停车识别系统1套(合计13580元)、监控设备系统1套(12500元)、收费岗亭1个(30000元),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场询价,折旧后市场价格总计32000元。项目成交后,新承租方须单独支付原承租方经营投入的设备费用。
三、特别声明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出租方提供。出租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四、申请人(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近3年内无行贿及犯罪记录,近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完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支付能力良好的企业。
(二)从事停车场经营管理业务资质3年以上。
(三)承诺方式
意向竞买人须按照规定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查看标的情况,充分了解出租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项目条件与要求,按照出租方要求制定停车场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提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认定具备履约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才能参与本项目竞价环节。
(四)不实承诺的责任
承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参与竞价的,按照违约情况处理。
五、交易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意向承租方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提交签章后的承诺书、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4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6日17时3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17时30分
现场查看标的时间:
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工作时间
提交经营方案时间:
2023年1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23日16时30分
(二)意向承租方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签章后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报名成功(并经核验通过)后,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年2月5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须使用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写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成为竞买人,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2月7日9时30分至2024年2月7日10时00分
(四)标的询问期时长:
10分钟
(五)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2月7日10时10分
七、报价规则
1.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即承租方)。
3.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若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只有1位竞买人出有效报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即承租方),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进入询问期,询问期内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竞买人同意延时竞价,询问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愿意继续竞价的竞买人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即承租方)。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携带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承租方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凭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承诺书承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作进一步核验。
(二)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即承租方)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成后,由出租方发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合同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出租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出租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出租方对承租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出租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出租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租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徐凯
联系电话:13936205330
标的物查看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2号
(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策
联系电话:0451-85975690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1:0451-87220712 咨询2:0451-87220736
咨询3:0451-872207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附件1:
承 诺 书
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对外出租项目的竞买活动,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作出如下承诺:
1、已经知晓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符合项目公告的全部要求;
3、本承诺书内所列内容及承诺事项均为本人(公司)真实意思的表达,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履约)保证金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公司)弃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重新公开挂牌竞租的,不再参加该项目竞租,并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竞买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名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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